1、两者的性质不同。合伙企业是非法人组织,而有限责任公司是法人组织;
2、两者的法律责任不同。合伙企业的法律后果是当其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其合伙企业的出资人或者设立人承担无限责任,而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律后果是法人承担无限责任,股东仅在出资范围内承担有限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和有限合伙企业的区别
有限责任公司和有限合伙企业的区别:
1、合伙企业和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的权利义务不同:
有限责任公司中,除公司章程特别规定外,主要由其在公司的股份决定。简单点说,就是谁出钱多谁说了算。有限合伙企业中,管理人为普通合伙人,有限合伙人不参与管理和执行;
2、合伙企业和有限责任公司投资人的权利义务不同:
有限责任公司中,除公司章程特别规定外,同样由其在公司的股份决定。有限合伙企业中,主要由合伙协议规定,具有较强的灵活性;
3、合伙企业和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律责任不同:
有限责任公司由各股东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而有限合伙企业中,普通合伙人以其全部财产承担法律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4、合伙企业和有限责任公司的税收不同:
有限责任公司的投资所得和股东分红均要征税。有限合伙企业由合伙人分别缴纳所得税;
5、合伙企业和有限责任公司的利润分配不同:
合伙企业原则上利润分配方式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分配,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按照合伙人实缴出资比例分配,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合伙人平均分配。有限责任公司原则上利润分配方式按股东实缴的出资比例分配,但是约定不以实缴出资比例分配的除外;
6、合伙企业和有限责任公司对注册资金的限制不同:
合伙没有法定的最低投资额,而公司却有注册资本要求。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六十八条
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人的下列行为,不视为执行合伙事务:
(一)参与决定普通合伙人入伙、退伙;
(二)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三)参与选择承办有限合伙企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四)获取经审计的有限合伙企业财务会计报告;
(五)对涉及自身利益的情况,查阅有限合伙企业财务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
(六)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利益受到侵害时,向有责任的合伙人主张权利或者提起诉讼;
(七)执行事务合伙人怠于行使权利时,督促其行使权利或者为了该企业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
(八)依法为该企业提供担保。
《合伙企业法》第五条规定,订立合伙协议、设立合伙企业,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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