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六条规定,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一、对方出轨,离婚时可以要求对方赔偿吗?
对方出轨,离婚时可以要求对方赔偿。出轨离婚赔偿包括两个方面,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物质损害赔偿包括应收及对方有重婚行为的花费、起诉费、律师费等等直接的物质损害的费用;精神损害没有明确的标准。一般的实务中,根据当事人的精神受到损害程度、出轨的严重情节、过错方的过错程度来进行标准的确定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第一款第一、二项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二、离婚女方要求精神赔偿可以吗?
离婚女方能否要求精神赔偿,要看造成夫妻双方离婚的情形而定。
离婚女方能要求的精神赔偿的情形有:
1、重婚;
2、与他人同居;
3、实施家庭暴力;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5、有重大过错。
如果夫妻双方均有法律规定的过错情形,一方或者双方向对方提出离婚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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