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地产抵押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房地产抵押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如下:
1.抵押人转让房地产,应及时通知抵押权人;
2.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抵押权人可以就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3.抵押合同约定的其它权利义务。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的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二、房地产抵押合同房产证吗
对房屋进行抵押时,申请抵押登记需要房屋抵押合同和房产证,要提供符合的材料才能办理抵押登记。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六条规定,申请在建建筑物抵押权首次登记的,当事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抵押合同与主债权合同;
(二)享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不动产权属证书;
(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四)其他必要材料。
三、房地产抵押合同什么时候才生效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房地产抵押合同自抵押登记之日起生效。房地产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30日内,抵押当事人应当到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
《城市房地产抵押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规定,房地产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30日内,抵押当事人应当到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
第三十一条规定,房地产抵押合同自抵押登记之日起生效。
全文635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