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不一定要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和第一百零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所以股东不一定要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的。
股东会的内部治理绝大多数内容均可由股东自行决定。股东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充分体现各自的利益诉求。公司通过增设股东会职权、设计合理的表决权制度(例如特别事项的一票否决权),可对公司经营管理中的重大事项进行表决甚至否决,有效控制投资风险。
股东表决权排除制度
所谓表决权排除制度,是指股东对于大会决议事项,有特别利害关系致有害于公司利益之虞时,该股东不得行使其表决权,亦不得由他人代理行使,亦不得代理其他股东行事表决权。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进一步深化,公司之间相互持有股份、大股东在多个公司持有股份的现象也越来越多,设立禁止性规定又可能导致公司丧失商业机会,如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章程或股东会同意,董事、经理就可以与公司订合同或进行交易。因而,我国公司法应规定有利害关系的股东表决权排除制度和利害关系的董事表决权排除制度。
《公司法》第四十二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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