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解散怎么赔偿员工n+2吗
我们国家的现行法律里边儿呢,关于企业解散时候怎么给咱们员工赔钱这事儿,有这么些说法。
最常见的就是按照你在这家公司干了多久,也就是所谓的“N”个月的工资来算。
当然了,如果公司没跟你打招呼就把你的劳动合同给解除了,那他们可能还得再多给你发一个月的工资,这个叫做“代通知金”,所以这时候的赔偿金额就是“N+1”啦。
但是如果公司违反了相关规定,强行解除了你的劳动合同,那么他们就得给你双倍的经济补偿,也就是“2N”。
总的来说啊,我们国家的法律里面并没有明确提到过“N+2”这样的赔偿方法哦。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二、法人宣告破产法人解散正确吗
法人宣告破产和解散看似相似,实质差别很大。
解散是法人因特定原因自愿结束生命的过程,比如依照章程期满、权力机构决定、合并或分立需要等等。
解散后,法人须进行清算,注销登记后才能正式终结其存在。
破产则是法人因为债务无法偿还,且资不抵债或明显无还债能力时被迫走的路子。
此时,也需要依法进行清算,经注销登记后,法人终获解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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