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未进行婚姻登记的情况下,有关子女的抚养问题首先应由父母进行充分的协商与沟通,若双方对于同居所生育之子女的抚养权归属无法达成共识,便可通过启动法律程序,诉诸法院,请求法院依法作出相应的裁决。
通常来说,当子女不满两周岁时,优先考虑将其交由其母亲担任监护人。
而当子女年满两周岁后,若父母双方未能就抚养事宜达成共识,那么法院将依据相关法规和实际案情,公平公正地判定最能保障未成年子女权益的解决方案。
同时,当子女已经达到八周岁以上的年龄阶段,法院应当尊重并重视他们本人的真实意愿。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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