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抚养权归父亲的情形包括:母方患有长久不能治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是其他严重疾病的;母方有抚养的条件而不尽抚养义务的;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双方通过协议子女随父方生活,并且对子女的健康成长没有不利影响的;父方没有其他的儿女,而母方还有其他子女的情形。父方已经做了绝育手术或者因为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子女随父方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以后对子女的健康成长有明显不利的。
变更子女抚养权有哪些情形
变更子女抚养权的情形有: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严重疾病或残疾无法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履行抚养义务或者虐待子女,或者与子女共同生活确实对子女的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的;
3、十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意与对方共同生活,另一方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改变的。
父母双方同意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只要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护子女合法权益,就应当予以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八条父母有教育、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全文750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