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涉及房屋共墙纷争的解决策略详细叙述如下:毗邻的各个家庭在共享墙体资源时必须时刻注意,坚决避免对彼此的合法权益造成任何形式的损害或侵犯;任何一方都不得进行可能会对其邻里产生潜在危险的不当行为,包括对他人人身安全及财产利益的威胁;当某个住户面临搬迁的情况时,原则上应严格禁止将共用墙体进行拆除或迁移;如果申请拆墙的一方声称对共用墙体享有所有权,那么在大多数情况下,应当适当保留该墙体,并且由与其相邻的另一方按照市场价格支付合理的补偿费用;最后,对于共用墙体的维护和重建工作,通常需要由相邻的两个家庭通过友好协商达成共识,公平地分摊相关费用,并共同参与完成所有相关事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一)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九条(二)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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