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一千万无力偿还,适用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贷款无法偿还,那么贷款人负有还款的法律责任,即民事法律责任;其次,若贷款时有非法占有的故意,那么涉嫌金融诈骗,即涉及刑事法律责任。
最后,若该借贷被法院认定,有能力履行而不履行,那么涉嫌拒不履行裁判文书刑事法律责任。
第一百九十三条
【贷款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
(二)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
(三)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
(四)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
(五)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
一、公司破产
一般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股东是不需要承担赔付责任的。按法律规定,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全文632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