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医疗纠纷如何调整?医疗纠纷多在诉讼前进行调停,患者咨询专业医疗律师和专业医生后,认为医院确实有错误,可以把医院的医疗行为及其错误写成书面资料,附上索赔要求与医院谈判。如果患者不能写,可以和律师商量,委托律师代写。可以代替律师或协助与医院谈判。如果医院想听取患者的意见,患者可以约定与医院见面交流的时间,与医院主管当面谈判,医院承认错误,与医院协商具体赔偿,协商成功,签订赔偿协议。如果医院不承认错误或赔偿问题不一致,患者应尽快起诉。二、医疗纠纷如何提起诉讼?起诉时,如果对比较有信心,可以直接测量索赔金额,起诉时可以全额起诉,如果对医院的错误程度没有信心或者无法正确把握,可以先起诉一部分,在鉴定结论出来后再更改诉讼请求。如果医院在起诉前拒绝提供病历,立案后患者可以向法院提交取证申请书》,向法院申请取证。医院方面不申请鉴定的,患者可以申请医院方面的违法诊疗行为进行司法鉴定。鉴定结论出来后,患者可以更改赔偿金额。
医疗纠纷调解机制是怎样的
一、调解的特征
1、调解以当事人自愿为基础。无论是调解的进行、调解协议的达成还是调解协议的履行,都需要当事人的自愿和合意。当事人的自愿是调解能否进行的基本条件。
2、调解没有严格的固定程序。调解并没有固定的规则,如果当事人一方不愿意继续调解,可以马上终止,因而具有较大的灵活性。
3、调解书不具有强制执行效力。调解书没有法律上的强制执行力,其所规定的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能否实现,主要依靠道义力量。
调解实际上意味着民事纠纷的当事人在维护权利与权益方面相互妥协。如果双方都坚持全面保护己方的权利与权益,纠纷就不太可能通过调解而获得解决。
二、医疗纠纷调解的意义
调解机制的介入,在医患双方之间架起了沟通的桥梁,在调解时双方地位对等,使得和解变得可能。调解的成功有利于有效缓解医患关系,有利于稳定社会秩序、建设和谐社会。
通过调解方式处理医疗纠纷,被告可以解释纠纷背后的原因,对已造成的伤害表示遗憾,原告公开接受道歉并与被告达成调解协议,这些对当事人双方都是巨大的解脱。原告表示原谅被告及被告接受原告的这种谅解对双方都有着重大意义。调解当事人通常都希望取得双赢的效果,这样的调解往往让双方免于争论而是在一定程度上达成妥协。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
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四十七条
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的,应当制作协议书。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和医疗事故的原因、双方当事人共同认定的医疗事故等级以及协商确定的赔偿数额等,并由双方当事人在协议书上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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