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书签了是不能上诉、也不能再次起诉的。除非调解协议内容违法,或者调解违反自愿原则。可以申请再审,法院审查属实则引起再审程序的发生。调解书可以提出异议,如果调解书与当初的调解协议不一致,那么可以提起异议,法院审查后裁定补正。
一、离婚调解书反悔的条件
离婚调解书,是指人民法院经过调解双方基于离婚达成的协议制作的,记载调解结果的,具有约束力,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的法律文书。
对于离婚调解书的反悔分为两种情况:
1.未达成调解协议或者调解书未送达前,一方可以反悔,并且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判决;
2.在调解书送达后,双方当事人已经签字的,就不能再反悔了,因为,离婚调解书的效力与法院判决书的效力是一样的,除非能证明调解违背了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或者调解程序不合法等再审理由,可以向上级法院申请再审,撤销离婚调解书。但难度很大,最多能改财产分配部分,对离婚部分不可能从离改成不离。
二、判决离婚后被告多久能申诉
我国的审判制度为二审终审制,对一审判决不服可以提起上诉,二审法院作出的判决为终审判决。依据《民事诉讼法》一百六十四条的规定,一审法院判决离婚后,任何一方不服均可以提起上诉,不是申诉。当事人提起上诉应当在一审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对上诉请求及有关事实和法律适用进行审查,作出终审判决。此外,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调解书,不得申请再审。因此,对二审判决不服的救济途径还有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再审申请,但对于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调解书是不可以申请再审的。
三、检察院行政诉讼监督规则第27条
检察院行政诉讼监督规则第27条是,当事人向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不予受理:
1、当事人对生效行政判决、裁定、调解书未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的;
2、当事人申请再审超过法律规定的期限的;
3、人民法院在法定期限内正在对再审申请进行审查的;
4、人民法院已经裁定再审且尚未审结的;
5、人民检察院已经审查终结作出决定的;
6、行政判决、裁定、调解书是人民法院根据人民检察院的抗诉或者再审检察建议再审后作出的;
7、申请监督超过本规则第二十条规定的期限的;
8、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对人民法院的执行活动提出异议、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诉讼,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案外人没有提出异议、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诉讼的,但有正当理由或者人民检察院依职权监督的除外;
9、当事人提出有关执行的异议、申请复议、申诉或者提起诉讼后,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并正在审查处理的,但超过法定期限未作出处理的除外;
10、其他不应当受理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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