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投诉或实施行政裁决。对行政裁决的不服,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或诉讼再次解决。处理医疗纠纷有几种方式,一是协商。医生和病人就赔偿问题进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双方签订协议,可办理公证或律师见证,并报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第二,第三方调解。本着自愿、合法、公正的原则,医患双方在医调委进行调解。第三,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当事人应当自知道或者知道自己的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书面申请。第四,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医疗纠纷不得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处理,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社保医疗保险可以不去补缴吗
可以,社保中的医保如果断了1年不会被注销,实际缴费年限也不会清零。社保缴费年限是累计制的。参保人中断缴费超过3个月以上,以及未按规定在3个月内及时参保缴费的,视为中断参保。中断参保后再次参保时,可按规定补交中断参保期间的医疗保险费,但从正常缴费的当月起重新计算连续缴费时间,连续正常缴费六个月后才可以按规定享受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待遇。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三十七条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有关事实、具体请求及理由等。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
第三十八条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由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受理。医疗机构所在地是直辖市的,由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受理。
第四十条当事人既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卫生行政部门不予受理;卫生行政部门已经受理的,应当终止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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