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实际上,根据法律规定,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不得擅自将与第三人互换房屋使用,否则被认定为换房无效。如果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擅自与第三人互换房屋使用权的,除出租人追认的以外,一般应认定换房无效,责令各自腾房。换房未办理产权转移手续的,发生纠纷后,一般应认定换房无效。如果有契约并已实际交付使用,在发生纠纷后,房管部门又补办了手续的,可认定为有效。
一、未经户主同意擅自转租店面是否违约
未经户主同意擅自转租店面构成违约,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一十七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超过部分的约定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房屋转租合同的司法解释是怎样的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的转租行为,在效力上属无效行为,出租人既可起诉要求确认转租合同无效,亦可行使合同解除权。出租人解除合同后,承租人丧失租赁权,转租合同也因其赖以存在的基础不复存在而归于终止,善意的次承租人(订立转租合同时不知道也不应当知道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可以要求承租人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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