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合同的利息由双方约定。只要双方约定的利率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就是合法的;超出的属于高利贷。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二零一九年八月二十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民间借贷合同构成高利贷的,合同无效,也没有法律效力。
借贷合同怎么约定利息
1、进行借贷活动时,借贷的利息由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约定,但约定的利息,不能超过签订合同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如果超过4倍,超出部分无效。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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