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当事人对利息和利率有约定的,按照合同的约定办理。
2、民间借贷合同当事人之间约定利率的,其约定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贷款利率,但是不得高于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根据司法解释,民间借贷的利率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这一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3、民间借贷当事人之间不得约定计算复利。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指出,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审理中发现债权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其利率超出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时,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4、民间借贷合同对制服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视为不支付利息,即退定为无息借款。
5、自然人之间约定的定期无息借贷,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无息借贷经催告不还,出借人要求偿付催高后利息的,可以参照银行同类贷款的利率计息。
一、民间借贷担保要注意什么
1、要调查清楚被担保人的财产状况、偿还能力以及信誉。
2、可以要求被担保人提供反担保,监督被保证人按时履行到期债务。
3、在担保时,应尽量选择一般保证。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二、民间借贷纠纷中的担保责任
民间借贷担保人应该承担一般保证责任:
1、担保方需要提供的资料有:担保人的身份证以及复印件;担保人的户口本以及复印件;担保人的结婚证以及复印件;担保人的工资卡复印件;担保人的工作证明材料;担保人的收入证明材料;抵押物他项权证书;银行所规定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2、一般保证责任。其所承担的责任是,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担保人要为其承担该责任,即清偿这些到期债务。合同规定还款之日起,有效时间为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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