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离退休人员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停发或暂时停发其基本养老金:
1、暂无正当理由不按规定提供本人居住证明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
2、下落不明超过6个月,其亲属或利害关系人申报失踪或户口登记机关暂时注销其户口的;
3、被判刑收监执行或劳动教养期间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办理资料
书面举报材料原件
殡葬管理部门出具的火化证
公安部门出具的户口注销证明
本年度未生存认证的停发
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
三、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办结—送达
四、办理时间
即办件
五、办理费用
不收费
六、办理地点
达州市-通川区-阳坪街道-66号,详细地址: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西外镇阳平路66号就业和社会保障中心居保局4号窗口
七、相关政策规定
《关于印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
第三十二条
条款内容:……村(居)协办员应于每月初将上月死亡人员名单通过乡镇(街道)事务所上报至县社保机构。县社保机构对死亡人员进行暂停发放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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