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分两个帐户,个人帐户,体现在医保卡内的钱,可以用来在定点药店买药,门诊费用的支付和住院费用中个人自付部分的支付;统筹帐户,由医保中心管理,参保人员发生符合当地医保报销的费用由统筹帐户支付。在就医的时候,向定点医院出示医保卡证明参保身份和挂号,该医保报销的部分由医保和医院结算,个人不需要先支付再报销,在结帐的时候,该个人自付的部分由自己用医保卡余额和现金支付。
北京医保卡使用规则?
根据《北京医保卡使用范围》第一条规定:北京的医保卡(即社会保障卡)是居民参加医保的一个凭证,仅用来看病的,内部并没有储蓄资金的功能,但可以实现实时结算的功能。所以这里面没有资金,只有看病的支付记录,是用来记账和结算的。北京医保存折是银行发放的,医保存折内是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每月的返款,可以随意使用、提取,不限定于必须用于就医、买药。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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