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房屋的买卖过程(1)抵押权的提前清偿和解除双方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后,原所有人一次性提前偿还欠银行的全部贷款余额,银行解除抵押权,房地产交易中心将注销抵押登记。这样,原业主将获得房屋的全部产权,然后双方将按照一般二手房交易流程完成交易。
这种方式的优点是,在房东取得全部产权之前,购房者不支付房款,因此购房者资金的保障性很高;缺点是如果房东集资还贷,就要求房东有较强的资金实力或融资能力,而且没有充分利用购房者的首付参与还款,这不是最经济的解决方案。(二)办理转按揭
双方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后,共同向原业主的原贷款银行申请办理转按揭手续。
这种方式的优点是不需要筹集资金提前还贷,也没有融资压力。相反,房东原来的还款义务转移给买受人,抵押人通过变更抵押登记由房东变为买受人;但如果买受人需要到另一家银行贷款,就会出现跨行抵押过户的问题,操作繁琐。双方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后,购房者将用首付帮助房东归还贷款余额。
这种方式的优点是充分利用了资金的流动价值,搞活了买家的首付,双方共同解决了交易的最大障碍;缺点是买家的首付存在一定的风险。如果原房主用购房人的资金帮助其还贷,然后取得房屋的全部产权,再将房屋转售给他人而逃逸,购房人既不能取得房屋产权,又使首付破产。当时,他只能通过其他法律途径追讨,这是非常被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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