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管辖豁免。除非一国明确同意,否则任何其他国家不得受理针对该国或该国财产的诉讼。当一国放弃其管辖豁免、自愿向其他国家法院提起诉讼或自愿对其他国家法院的诉讼作出回应时,未经该国同意,其他国家的法院不得对该国或其财产采取程序性强制措施。即使一国放弃其管辖豁免,自愿向其他国家法院提起诉讼或自愿对其他国家法院的诉讼作出回应,未经该国同意,其他国家的法院不得根据其判决对该国的财产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国家及其财产的豁免
国家及其财产的豁免是指在国际民事交流中,一个国家及其财产享有不受其他国家管辖和执行措施约束的权利。豁免的必要性是维护宪法权威和保护公民权利的需要。维护宪法权威,确保宪法的实施,是包括立法机关,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在内的一切国家机关必须承担的神圣职责。建立和完善刑事诉讼豁免权是保障宪法实施的有效手段
2.是建设现代法治国家的需要
的规定。赋予律师充分履行职责的权利和保障,确立律师豁免权是实现法治的条件之一。这是履行国际法义务的需要。中国于1997年和1998年签署了两项人权公约,并于2001年3月批准了《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a公约)。根据“条约必须遵守”的古老国际法准则和中国政府在加入公约时的承诺,已批准的公约应清除现有的国内法,并加速执行。对于已经批准但尚未批准的公约,应加快最高立法机构的相关程序。我们应该尽快建立和完善豁免权制度,确保诉讼的程序公正和司法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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