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离婚诉讼直到离婚判决生效,必须经历三个必要阶段。第一阶段:起诉阶段。这一阶段包括以下三个程序: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3、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要求,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反之则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第二阶段:答辩阶段。1、人民法院决定从立案日起5天内将原告起诉书的复印件送达被告,通知被告书面答辩2、被告从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书的复印件之日起15天内书面答辩。被告十五日内不提出答辩,人民法院照常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如果被告确实以非个人意愿为由十五日内无法答辩,可以根据实际向人民法院申请,要求延期,人民法院院长可以作出延期决定。第三阶段:开庭审理阶段。这个阶段进入离婚诉讼的实质阶段,主要是审查证据,明确事件,明确是非,确认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包括以下程序:1、法庭调查2、法庭辩论3、法官主持调停4、调停无效.判决。离婚起诉已经结束,但是对法庭判决(调解)不服,可以在收到判决书(调解书)之日起十五日(十日)内向中级人民法院上诉,到期不上诉,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如果对生效的离婚判决(调解)不服,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不能申请复审,只能就相关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申请复审。
诉讼离婚程序怎么走才对
1、写民事诉状,第一部分写明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第二部分写诉讼请求a.请求离婚;b.小孩的抚养问题;c.财产依法分割;第三部分写事实与理由,把何时结婚、何时生小孩,因为什么原因离婚等情况写明。诉状最好打印,但最末处必须手签名;
2、到住所地所在基层法院(区或县法院)起诉,在立案庭办理立案手续;
3、立案的时候递交民事诉状2份、结婚证、夫妻两人的身份证(至少带上自己的)、小孩的户口或出生证原件,如果有财产需要法院分割,还要带上财产相关证据,如房产证、机动车行驶证等。证据需要交2套复印件(法院案卷中一份,发给对方一份);
4、立案庭审查后,缴费;
5、将缴费票据与材料交给法院立案庭,回家等通知;
6、法院给你的案子排期开庭,并将诉状副本、证据及其他材料送达给被告,送达被告后,会通知你开庭时间,你需要去法院领取开庭传票;
7、如果对方也同意离婚,法院可能约你们双方去调解(我国民事案件中,调解是必经程序,开庭前不组织你们调解,开庭时也会问你们愿不愿意调解),如果调解成功,则发《民事调解书》,调解分两种,可能调解离婚,也可能做通你们的工作,不离婚,结案;
8、如果调解不成则开庭,开庭时还无法调解的,就会判决,最终发《民事判决书》;
9、判决可能判决离婚,也可能判不离,一般情况下,第一次起诉离婚的,被告不同意离婚,法院会判决不予准许离婚。你的朋友可以在判决生效6个月后再次起诉离婚。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一百二十、一百三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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