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申请恢复强制执行的时限为两年。申请人在向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后的六个月内应促使法庭采取相应的强制执行措施,若法庭未能及时采取行动,申请人则有权向上一级法院提起执行请求。关于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和中断机制,同样参照适用于诉讼时效的相关法律规定。相关法律所赋予的期间限制,自法律文书规定的履行期限截止日开始计算;若是法律文书明确规定分期履行的,则应当从每期履行期限的最后一天起进行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全文388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