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网络诈骗的立案标准为五千元以上,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关于在深圳市内的犯罪数额的认定可以参考深圳高级法院、深圳检察院、深圳公安厅这几个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盗窃罪、诈骗罪、抢夺罪、敲诈勒索罪数额认定标准问题的规定》的相关规定。
网络诈骗立案标准
诈骗罪是我国刑罚第二百六十六条所规定的罪名,一般诈骗罪立案标准与盗窃罪相同,经济诈骗罪如集资诈骗、贷款诈骗、票据诈骗等见《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一、根据《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和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000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1年4月8日起施行)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和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与“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根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网络诈骗2000元及以上,报警是会给予立案调查的。如果网络诈骗金额低于2000元,如100元、200元等,警方是不会予以立案,但是如果受害人数、涉及金额累计达到一定数额时,警方也会立案调查。尽管如此,建议大家多注意一些,谨防被骗。
虽然我国诈骗案件的立案标准是比较明确的,并且任何人在实施诈骗行为之后,都是会受到刑事处罚的,但是连标准相对较高,并且任何的诈骗犯在被逮捕之后,并不一定就会被判刑,故此在生活中,我们需要谨慎,谨防被诈骗钱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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