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物业费被起诉了,需要按照法院的判决来缴纳物业费。根据情况,可以采取以下两种方式应对:
1、拖欠物业费被起诉的,业主可以和物业协商和解,让物业撤案结束此事。生活中,业主拒付物业费的原因,往往是认为物业服务不好。但这往往是不构成业主拒付物业费的理由,一旦因此被物业起诉了,极易败诉,最终不得不付款;
2、无意协商或协商不成的,业主应当积极应诉,自行或委托律师收集先关证据资料进行诉讼,能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
若协商不成的,可以采取的措施如下:
1、平时注意收集物业不作为的证据,这样至少可以减免一部分物业费,也没有滞纳金;
2、打官司就要求物业把广告费等公共收益明细公示出来,公共能耗费用明细拿出来,否则暂缓缴纳物业费,停车位拿出产权证,没有产权证的车位都是业主共有的。
另外需要注意几个不交物业费的误区,具体如下:
1、未居住使用可拒交物业费。物业费一般包括清洁卫生费用、绿化养护费用、秩序维护费用等。所以,就算你买了房没有入住,同样不能拒交小区的物业费;
2、未签物业合同可拒交物业费。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对业主具有约束力。所以,只要业主委员会同意了与物业管理公司协议中的条款,且业主事实上已经接受了物业公司所提供的物业服务,就应按照实际发生的服务向物业公司缴费;
3、原业主欠费可拒交物业费。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如何应对债权人拖欠债务
第一种是和对方再签订一个还款协议。如果对方并不抵赖,而只是一味以种种借口拖延还款,那么可以与其再签订一个还款的协议,在这个还款协议中要注意约定还款的具体方式和期限,还可以和对方约定如果到期不履行的话,可以申请法院就债务人的财产进行强制执行。第二种是在提起诉讼时同时要求诉讼保全。所谓诉讼保全,就是在提起诉讼的同时或事前申请法院查封、冻结对方的财产,以保证权利人在诉讼获胜后及时拿回钱款或财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八条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二条对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或者委托有关单位或者其他人完成,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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