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公诉案件时,必须在受理后的两个月内宣判,最晚时间也不能超过三个月。对于案件犯罪人可能被判处死刑,或者是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经过批准,审理期限可以延长三个月,如果案件有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审理期限的,需要报请最高人民法院进行批准。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公诉案件时,必须在受理后的两个月内宣判,最晚时间也不能超过三个月。对于案件犯罪人可能被判处死刑,或者是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经过批准,审理期限可以延长三个月,如果案件有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审理期限的,需要报请最高人民法院进行批准。
【核心内容】刑事案审理期限如何计算?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四条的规定,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从案发之日起计算,至裁判宣告、调解书送达之日止。然而,在审理前需要查明的案件事实却需要查明的期限,则从人民法院第一次开庭审理起计算。因此,在审理期限的计算中,需要明确案件审理的起始时间。
人民法院在审理公诉案件时,必须在受理后的两个月内宣判,最晚时间也不能超过三个月。对于案件犯罪人可能被判处死刑,或者是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经过批准,审理期限可以延长三个月,如果案件有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审理期限的,需要报请最高人民法院进行批准。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四条的规定,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从案发之日起计算,至裁判宣告、调解书送达之日止。然而,在审理前需要查明的案件事实却需要查明的期限,则从人民法院第一次开庭审理起计算。因此,在审理期限的计算中,需要明确案件审理的起始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全文785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