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和银行卡取钱,他人是否可以代替操作?
时间:2023-07-07 10:13:41 466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不可以。银行明确规定,办理借记卡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办理。一般需要本人在场才可以办理开户银行卡。银行卡开卡的流程: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以及少量现金前往银行营业网点;在银行大堂工作人员的协助下填写表格。

冒用他人银行卡取钱成立什么罪

一、冒用他人银行卡取钱成立什么罪

1、冒用他人银行卡取钱犯信用卡诈骗罪,具体量刑如下:

(1)犯信用卡诈骗罪数额较大的犯罪分子,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犯信用卡诈骗罪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犯罪分子,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犯信用卡诈骗罪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犯罪分子,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二、信用卡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信用卡诈骗罪有以下构成要件;

1、信用卡诈骗罪侵犯的客体是信用卡管理制度和公私财产所有权;

2、信用卡诈骗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利用信用卡骗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3、信用卡诈骗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自然人可成为信用卡诈骗罪的犯罪主体;

4、信用卡诈骗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而且是直接故意,行为人主观上还必须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九十六条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全文986个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身份证 最新知识
针对身份证和银行卡取钱,他人是否可以代替操作?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身份证和银行卡取钱,他人是否可以代替操作?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