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押、禁闭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犯罪行为。行为人必须具有以拘禁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身体自由的行为。表现为故意,并以剥夺他人人身自由为目的。过失不构成非法拘禁罪。
一、什么样的行为算非法拘禁呢
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押、禁闭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犯罪行为。非法拘禁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自由权,所谓身体自由权,是指以身体的动静举止不受非法干预为内容的人格权,亦即在法律范围内按照自己的意志决定自己身体行动的自由权利。非法拘禁罪的认定标准是,只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予以追究。
1、非法拘禁持续时间超过二十四小时的;
2、三次以上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一次非法拘禁三人以上的;
3、非法拘禁他人,并实施捆绑、殴打、侮辱等行为的;
4、非法拘禁,致人伤残、死亡、精神失常的;
5、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
6、司法工作人员对明知是无辜的人而非法拘禁的。
二、什么是非法拘禁罪?
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押、禁闭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
需要注意的是,非法剥夺人身自由是一种持续行为,即该行为在一定时间内处于继续状态,使他人在一定时间内失去身体自由,不具有间断性。时间持续的长短一般情况下不影响非法拘禁罪的成立,只影响量刑。但时间过短、瞬间性的剥夺人身自由的行为,则难以认定成立非法拘禁罪。另外,剥夺人身自由的行为必须是非法的。司法机关根据法律规定,对于有犯罪事实和重大嫌疑的人采取拘留、逮捕等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的行为,不成立非法拘禁罪。但发现不应拘捕时,借故不予释放,继续羁押的,则应认为是非法剥夺人身自由。对于正在实行犯罪或犯罪后及时被发觉的、通缉在案的、越狱逃跑的、正在被追捕的人,群众依法扭送至司法机关的,是一种权利,而不是非法剥夺人身自由。依法收容精神病患者的,也不是非法剥夺人身自由的行为。
三、非法拘禁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非法拘禁罪是要行为人故意剥夺他人的人身自由,用拘押、关禁闭或者其他强制手段,侵犯了他人的人身自由权。非法拘禁行为只有达到一定严重的程度,才可能构成犯罪。非法拘禁罪需要行为人主观上有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意思,并且故意的实施了非法拘禁他人的行为,如果主观上没有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意思,只是为了其他目的拘禁他人,那么可能构成其他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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