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没有商业营利目的,并注明出处,不损害作者的名誉、财产和权利,则属于合理使用,不属于侵权。合理使用不需要著作权人的许可,也不需要支付报酬。合理使用只能用于已发表的作品
也就是说,使用时应当注明作者姓名和作品名称,著作权人依法享有的其他权利不受侵犯
我国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了合理使用的12种方式:
<1。利用他人发表的作品进行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2
2。为了介绍、评论一部作品或者解释一个问题,应当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发表的作品。报道时事新闻,应当在报纸、期刊、广播、电视节目或者新闻录影带中引用已发表的作品。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刊播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发表的社论、评论员文章。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刊播在公开会议上的讲话,但作者声明不得刊播的除外。课堂教学、科研,为教学、科研人员翻译、复制少量已发表的作品,不得用于出版。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而使用已出版的作品
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博物馆、美术馆等。复制博物馆收藏的作品,以展示或保存版本
9。免费演出已出版作品。复制、绘画、摄影、录像在户外公共场所设置或者展示的艺术作品。将已出版的汉语言译成少数民族语言并在中国出版
全文148个字,阅读预计需要1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