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被拘留人拘留期满,拘留决定机关决定对其停止执行拘留的,或者拘留决定机关决定对其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拘留所应当核实其身份,查验有关法律文书,发给解除拘留证明书,按时解除拘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被拘留人拘留期满,拘留决定机关决定对其停止执行拘留的,或者拘留决定机关决定对其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拘留所应当核实其身份,查验有关法律文书,发给解除拘留证明书,按时解除拘留。
行 政 拘 留 期 满 后 的 处 理 方 式 是 什 么 ?
刑事拘留期满后,具体由派出所还是家人去接,要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而定。依法被决定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等情况,拘留所应当向办案单位移交被拘留人。拘留所应当核实其身份,查验有关法律文书,发给解除拘留证明书,按时解除拘留。
这段话强调了拘留所应当依法处理被拘留人的情况,包括核实身份、查验法律文书、发放解除拘留证明书等。同时,对于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等情况,拘留所也应当向办案单位移交被拘留人。因此,在处理被拘留人的案件中,拘留所需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确保被拘留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六条公安机关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的,应当制作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内容:(一)被处罚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件的名称和号码、住址;(二)违法事实和证据;(三)处罚的种类和依据;(四)行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五)对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六)作出处罚决定的公安机关的名称和作出决定的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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