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十二条规定,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需要满足一系列条件,包括健全的组织机构、持续经营能力、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等。上市公司发行新股还需要符合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公开发行存托凭证也需要符合相应的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十二条规定,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公司的组织机构必须健全且运行良好;
2.公司必须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3.公司最近三年的财务会计报告必须被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4.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内不能有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行为;
5.必须符合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上市公司发行新股,应当符合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条件,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
公开发行存托凭证的,应当符合首次公开发行新股的条件以及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发行新股还需要满足哪些要求?
发行新股需要满足哪些要求?这是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根据我国《证券法》规定,发行人需要满足以下要求:具有持续经营能力、具有适应市场需求的产品或服务、具有符合法规要求的财务状况、具有保证公司持续经营的能力、具有符合公司治理要求的机构和制度、具有真实记载、准确、完整的财务会计报告、具有符合法规要求的业务规则、具有符合法规要求的内部控制制度、具有保证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具备任职资格、具有符合法规要求的股权结构、具有符合法规要求的董事会的组成、具有符合法规要求的监事会的组成、具有符合法规要求的经理人选聘程序、具有符合法规要求的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具有符合法规要求的的信息披露制度、具有符合法规要求的募集资金的投向、具有符合法规要求的承销商选择、具有符合法规要求的保荐制度。综上所述,发行新股需要满足上述要求。
发行新股需要满足一系列的要求,包括具有持续经营能力、具有适应市场需求的产品或服务、具有符合法规要求的财务状况、具有保证公司持续经营的能力、具有符合公司治理要求的机构和制度、具有真实记载、准确、完整的财务会计报告、具有符合法规要求的业务规则、具有符合法规要求的内部控制制度、具有保证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具备任职资格、具有符合法规要求的股权结构、具有符合法规要求的董事会的组成、具有符合法规要求的监事会的组成、具有符合法规要求的经理人选聘程序、具有符合法规要求的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具有符合法规要求的信息披露制度、具有符合法规要求的募集资金的投向、具有符合法规要求的承销商选择、具有符合法规要求的保荐制度。投资者在关注发行新股的公司时,需要仔细了解其是否满足上述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十二条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二)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三)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四)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
(五)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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