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若一方拒绝探望孩子,能否申请变更抚养权
时间:2024-08-10 12:36:58 231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在解除婚姻关系之后,若其中一方刻意阻止另一方向其子女进行探视,那么前者并无资格请求变更抚养权

因为阻碍探视的行为并非法律规定下变更子女抚养权的法定理由。

在终止婚姻关系后,非直接抚育子女一方的父亲或母亲依法享有探望子女的权力,而另外一方则承担提供帮助和支持的义务。

因此,任何人都不可妨碍父母一方对子女实施合法的管教以及执行监护职责,也不应将个人之间的恩怨迁怒于无辜的孩子,让他们成为这场纷争中的最后受害者。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全文332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法律综合知识 最新知识
针对离婚后,若一方拒绝探望孩子,能否申请变更抚养权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离婚后,若一方拒绝探望孩子,能否申请变更抚养权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