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院如何处理无财产执行案件
无财产执行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终结执行;终结执行的裁定,送达当事人后立即生效;终结执行后如果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时,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恢复执行。
二、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费用谁出
执行费一般是被执行人交,申请方如果自愿也可以。根据法律规定:对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或者委托有关单位或者其他人完成,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法律规定的执行费标准是:
1.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
2.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元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交纳。
三、法院强制执行过程中有哪些执行措施
具体的执行措施有:
1.加倍迟延履行利息与迟延履行金。
2.侵犯名誉权案件执行措施。
3.报告财产令。
4.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5.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
6.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
7.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
8.限制出境或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
9.限制高消费。
10.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处罚。
全文551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