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物业费开始收取的时间规定是什么
物业费收取的时间从业主实际收房后,物业公司开始进行物业服务工作开始。业主与物业公司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交物业费等职责的履行,一般是在房屋交给买受人的时候交纳。已经竣工但是还没有交给买受人的物业,是由建设单位进行交纳。
二、如何处理业主拖欠物业费问题
1.发送催缴通知书:物业公司可以通过邮寄、短信等方式向业主发送催缴通知书,提醒业主尽快缴纳物业费;
2.采取电话催缴:物业公司可以通过电话方式向业主催缴物业费,提醒业主尽快缴纳欠款;
3.采取上门催缴:物业公司可以派遣工作人员上门催缴,提醒业主尽快缴纳欠款。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上门催缴需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不能采取暴力、恐吓等手段;
4.采取法律途径:如果业主拖欠物业费较长时间,物业公司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追缴欠款。例如,可以通过起诉、仲裁等方式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让业主履行缴纳物业费的义务。
三、拒缴物业费纠纷哪个法院管辖
因物业费产生纠纷一般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二章 管辖 第二节 地域管辖 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n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n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全文781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