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社保单位补缴材料
佛山社保单位因整体欠费、调转、应缴未缴等原因造成欠费,需补缴社会保险费。补缴材料包括:1、清缴社保费的个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须正、反两面复印);2、《佛山市单位内个人清缴社保费申请表》一式三份;3、申请说明书(欠费清缴申请本人签名,盖指模),带备银联卡刷卡清缴社保费。
社保补缴所需的材料
(1)各地区政策不同,要求的材料不同;
(2)补缴的时间不同,要求的材料也不同。一般来说,补缴的月份越早,所需要的材料越多。
具体所需材料,建议登陆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查看,或拨打1233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电话咨询。
医疗报销: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的起付标准按上一年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10%左右确定。个人在一个年度内第二次以及以后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的起付标准按上一年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5%左右确定。
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在一个年度内支付职工和退休人员的医疗费用累计最高支付限额按上一年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4倍左右确定。
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医疗费用设定结算期。
结算期按职工和退休人员住院治疗的时间,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透析、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门诊治疗的时间设定。
社保基数是指企业或者职工个人用于计算应缴社会保险费的工资基数,用此基数乘以规定的费率,就是企业或者个人应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金额。企业一般以企业职工的工资总额作为缴费基数,职工个人一般则是以本人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作为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工资基数。在我国,缴费基数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的申报,依法对其进行核定。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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