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
第二十六条
国家制定有关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时,应听取消费者的意见和要求。
第二十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领导,组织、协调、督促有关行政部门做好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工作。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监督,预防危害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行为的发生,及时制止危害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
第二十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部门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采取措施,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有关行政部门应当听取消费者及其社会团体对经营者交易行为、商品和服务质量问题的意见,及时调查处理。
第二十九条
有关国家机关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惩处经营者在提供商品和服务中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
第三十条
人民法院应当采取措施,方便消费者提起诉讼。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起诉条件的消费者权益争议,必须受理,及时审理。
知识延伸:消费者权益的涵义
消费者权益是指消费者依法享有的权利及该权利受到保护时而给消费者带来的应得利益。其核心是消费者的权利,并且,在广义上,消费者的权利已包含了消费者的利益,前者的有效实现是后者实现的前提和基础。
由于消费者所购买和使用的商品或者所接受的服务是由经营者提供的,因此,在保护消费者权益方面,经营者首先负有直接的义务;此外,国家和社会也负有相应的义务。违反上述义务,各义务主体均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而这些内容,既是各国相关法律规制的重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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