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受人可以退房的情况有:1、购房合同被依法确认无效后,买受人有权退房。2、购房合同被依法撤销后,买受人有权退房。3、按揭不能,买受人有权退房。4、开发商迟延交付房屋或迟延办理产权证超过一定期限,买受人有权退房。5、房屋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有权退房。6、房屋主体结构质量存在问题,买受人有权退房。7、房地产商擅自变更规划、设计的,买受人有权退房。8、套型与图纸设计不一致时,买受人有权退房。
已交付的房屋出现质量问题的,买受人能选择退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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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交付的房屋出现质量问题的,买受人能选择退房吗
房屋出现质量问题,作为买受人能否退房是要视具体情况而定的。
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的规定: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向工程质量监督单位申请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这也就是说,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买受人可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而房屋在房屋交付后,出现了质量问题但并不属主体结构方面的问题,在未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情况下,则由出卖人来承担修复责任。
在这里律师需要提醒的是,并不是房屋出现了质量问题一定会导致解除合同(退房)这一后果发生,买受人一定要在查明相关事实的情况下,合理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第一项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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