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一、买卖合同应该有哪些内容
买卖合同一般具备以下内容:1、买卖双方的姓名、住所等基本信息;2、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3、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4、包装方式;5、检验标准和方法;6、结算方式;7、违约责任;8、争议解决方式。
二、房屋买卖合同怎样写才有效呢?
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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