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公民身份证号码重、错号变更更正
事项类别:行政变更
办理机构: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
申报范围:公民身份证号码重、错号的居民
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办理程序:由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受理,分、县(市)局审批
所需资料:本人同意变更、更正证明,其原身份证复印件,其他相关材料
承诺期限:市区派出所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重、错证号人员调查核实工作,并将材料上报分局户籍科;分局户籍科在3个工作日内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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