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人是民事诉讼中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根据生效法律文书,采取执行措施的当事人。一般是民事诉讼中的胜诉方,即民事法律关系中的权利人。由于中国民事执行程序一般因权利人的申请而开始,因此,民事执行中的权利人和申请人常常是一致的,司法实践中也常将二者混用。
一、终结执行的情形有哪些
终结执行的情形有以下:
1、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2、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3、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4、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5、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6、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一、终结执行程序的特点有以下:
1、适用的对象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
2、适用的前提条件是必须穷尽一切执行措施,也就是完成法律规定的执行工作;
3、适用必备条件是必须征得申请人同意,或申请人虽不同意但经过听证;
4、适用的告知语特别,一旦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或财产线索,即可启动执行程序。
二、人民法院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已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被执行人报告财产;
2、已向被执行人发出限制消费令,并将符合条件的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已穷尽财产调查措施,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发现的财产不能处置。
总之,由于被执行人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裁定终止本次执行程序,终本案件6个月之内可以恢复执行。一般在刑事案件中,对于刑罚执行终结的情况主要有刑罚执行完毕、罪犯在刑罚执行中死亡。
二、强制执行没钱应该如何办
强制执行没钱的做法包括:
1、法院强制执行时,如果被执行人确实没有履行能力,可以向法院提出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据,这种情况下,法院不会拘留,更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2、确实没有能力,是指完全没有能力履行。如果有部分履行能力,也应当部分履行、分期履行。否则,法院可以采取拘留的司法强制措施。
强制执行的执行条件包括:
1、其他单位和个人持有被申请执行的财产、而由人民法院书面通知协助执行的,都有义务按通知的规定执行;
2、凡是无故推托、拒绝或者妨碍执行,因而造成严重后果的,有关单位和个人要负法律责任;
3、清偿顺序 强制执行被申请人财产所得的现金,应及时清偿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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