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处置单位未及时缴纳保险的情况
如下处置单位未及时缴纳保险的情况:单位没给交社保,劳动者可以要求单位及时缴纳或者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举报,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单位限期改正;如果单位逾期不改正的,则对单位和其直接责任人员分别处以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八十六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二、社保转入操作流程
社保转入操作流程如下:
1.在新用人单位就业的,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社保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同意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
3.原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后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经办机构接收社保关系和资金后办理相关手续,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九条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三、公司社保漏缴如何对员工进行合法赔偿
如果用人单位未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给员工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单位漏缴社保的,所应赔偿的项目包括:
1.承担未缴社会保险费有关的罚款、滞纳金等费用;
2.赔偿劳动者少得或者未得的失业保险金损失;
3.承担应当由生育基金支付的女职工生育保险待遇费用;
4.承担基本养老保险有关的罚款等费用;
5.赔偿给劳动者造成的其它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一章 法 律 责 任 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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