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经济类刑事犯罪案件中,通常情况下不会对所有关联的银行账户实施冻结措施。
按照我国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公安部门为调查犯罪行为需要,有权依法进行查询与冻结犯罪嫌疑人所持有的各类金融资产,例如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
同时,公安部门亦可要求相关法人机构或个人予以协同配合。
若有充足证据显示此类金融资产并不涉及犯罪活动的涉及,那么公安执法机关不应采取扣押或冻结措施。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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