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销售合同要约
要约是表示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图。提出要约的人被称为要约人;收到要约的人被称为受要约人。要成为要约,承包建议书必须具有要约的法律效力,必须满足四个条件:(1)内容必须具体确定,即:,要约的内容必须满足足以确立合同的主要条件。一般认为,提案定义了标的物、数量、价格或数量和价格的计算方法,即使它符合要约的条件(2)表明要约人受要约人接受的约束。这是最重要的。
(3)要约由特定的一方发出,也就是说,要约人必须使接受要约的对方能够确定谁发出了要约。
(4)要约必须向特定的对方发出。在大多数情况下都是如此,除了一些特殊的场合,例如空车、自动售货机、电影院、电影院和构成要约的商业广告
如何签署和盖章销售合同
销售合同是财产流通的基本法律形式。它为商品社会最基本的行为——销售披上了法律外衣,确立了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规范了销售的市场行为,规范了销售行为,降低了社会交易成本
在签订和盖章销售合同的过程中有许多陷阱,例如:
1。不要注意签字人是法定代表人还是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其他委托代理人。没有公章;或者该印章不是公章,而是尚未备案的合同印章,甚至业务印章,或者分公司或公司下属部门的印章,买卖双方应注意:必须加盖公章。部分单位的合同专用章也可以备案,但难以判断。签字人必须是本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具有明确授权委托书的代理人,但另一方应保留该授权委托书,以备将来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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