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吸收合并基本程序有哪些
公司吸收合并:是公司合并的一种形式,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公司兼并,吸收合并的基本程序如下:
1、拟合并的公司股东会分别做出合并决议;
2、合并各方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3、各方签署《合并协议》。
4、自作出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
5、自作出决议之日起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登报。
6、调账、报表合并等会计处理。
7、合并报表后实收资本的验证。
8、自作出决议之日45日以后向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子公司申请注销登记,集团公司申请变更登记。
二、办理吸收合并需提交哪些资料
办理吸收合并须提交资料:
1、合并双方股东会决议。
2、合并双方股东会批准的吸收合并协议。
3.合并双方各自的审计报告。
4.合并双方共同出具的关于债权债务清偿、担保的说明。
5.合并公司股东会关于有关变更内容的决议。
6.合并公司增资验资报告。
7.合并公司的新章程。
8.公告报样。
9.被合并方的注销证明。
10.合并方营业执照。
11.新股东的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
12.《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
13.《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14.法律法规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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