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部十级伤残鉴定标准
面部十级伤残标准是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
“十级伤残标准”对残情的分级,是以器官缺损、功能障碍、对医疗依赖和护理依赖的程度,并适当考虑一些特殊残情造成的心理障碍或生活质量的损失进行确定的。
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与此同时,该标准又根据工伤及职业病可累及每个系统和器官,评残标准应覆盖各主要临床学科的情况。
二、十级伤残严重吗
十级是最轻的,而一级是最重的。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三、十级伤残的标准
十级伤残在所有伤残等级中属于最轻伤残,十级伤残只是丧失了部分劳动能力,对生活起居有很小的影响。主要有以下方面:
(1)符合中度毁容标准之一项者;
(2)面部有瘢痕,植皮,异物色素沉着或脱失>2cm2;
(3)全身瘢痕面积<5%,但≥1%;
(4)急性外伤导致椎间盘髓核突出,并伴神经刺激征者;
(5)一手指除拇指外,任何一指远侧指间关节离断或功能丧失;
(6)指端植皮术后(增生性瘢痕1cm2以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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