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品房建设流程
1、商品房建设流程: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设立。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立项和可行性研究。
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立项和可行性研究阶段的法律程序:
(1)选定项目,签定合作意向书:
(2)初步确定开发方案
(3)申报规划要点:
(4)申报、审批项目建议书:
(5)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6)申报、审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房地产开发项目立项和可行性研究阶段的相关税费:
(一)可行性研究费:
(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执照费。三、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规划设计和市政配套。
2、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五条
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除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企业设立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100万元以上的注册资本
(二)有4名以上持有资格证书的房地产专业、建筑工程专业的专职技术人员,2名以上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地方的实际情况,对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注册资本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条件作出高于前款的规定。
二、办理房产证需要什么条件
办理材料:
1、房屋购销合同原件及补充合同原件。
2、商品房销售统一发票原件。
3、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
4、完税凭证(契税缴款书)。
5、所需材料:
购房人已婚: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原则上需校验原件),婚姻证明复印件(带原件校验),双方任何一方不能到场办理,则需提供私章,若委托第三方代办则需同时提供夫妻双方私章。
购房人单身(必须本人到场,不可代办):身份证复印件(带原件校验),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复印件(带原件校验),单身声明具结书。购房者在本地则到民政局办理,购房者在异地则到公证处办理,购房者在国外则到大使馆办理。
6、产权登记费。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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