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房户向村委会提出建房申请
2、村委会审核同意,签字盖章
3、向乡乡建办提出申请
4、乡建办工作人员实地踏看,同意建房
5、到乡乡建办领取房屋建设申请表
6、经乡建办签字同意
7、乡主管领导签字盖章,核实同意
8、交县规划建设局审批(县服务)
9、建房户领取产权证。
自建房(农民房)是泛指拥有自有土地的单位和个人,自己组织并通过雇佣他人施工,而建造的房屋和建筑。自建房是我国传统建造方式的主流,尤其是在我国农村地区,农村居民几乎都是通过自建房方式,来满足各自的居住需求。不能在规划区以外或建设用地以外建房。
一、农村自建房抵押贷款
1、农村自建房贷款对象及条件:年处18-60周岁之间,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境内居民。借款人住所或生产经营场所应在联社的服务辖区之内。
2、申请农村建房贷款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借款人申请贷款建造的房屋,需经地方村镇建设部门批准,符合地方发展规划。
(2)借款人需提供村镇建设部门批准文件或证明材料。
(3)借款人要有不低于规定的自有资金比例,信用观念强,资信状况良好,且具备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借款人能提供具有足够代偿能力的个人或单位作为贷款保证,或能以有效资产作抵(质)押。
(5)借款人应在贷款信用社(部)开立个人结算账户,并自愿接受信贷监督和结算监督。
二、农村自建房需要办理什么证件
农村自建房需要土地使用证和城镇建设规划许可证。
(1)户主申请(说明申请事由,用地面积和土地类型,家庭状况)村、社签字。
(2)本户的户口簿复印件及户主身份证复印件。
(3)规划内要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外要办理《村、镇规划选址意见书》。
(4)原《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
(5)建房户他处无宅基地的说明书,村主任、驻村干部签字。
(6)分家无房产的应附分家协议原件。
(7)在公路旁建房,必须要路政部门的明确意见。
(8)涉及河道的,要有水利部门的明确意见。
(9)地灾踏勘现场意见。
(10)新开宅的农户,申请人同意退出原使用的住宅用地,并交付集体经济组织重新安排使用的承诺书(原地改建除外)。
(11)房屋买卖过户必须只有一宅,且搬迁到外地,由社、村镇出具签字才能过户。
注:坚决禁止占用基本农田。
全文901个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