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车辆范围及补贴标准自2013年起补贴标准为1.8万元/辆,大家可前往当地区县行政大厅办理。
重庆市在2013年12月1日至2014年1月31日期间,办理2013年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补贴范围为2013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间交售给报废回收企业的,使用10以上(含10年)且不到15年的半挂牵引车和总质量大于12000千克(含12000千克)的重型载货车(含普通货车、厢式货车、仓栅式货车、封闭货车、罐式货车、平板货车、集装箱车、自卸货车、特殊结构货车等车型,不含全挂车和半挂车),补贴标准为1.8万元/辆。需注意的是,2013年9月1日后(含9月1日)享受了我市主城区鼓励黄标车提前淘汰奖励补贴的不再重复享受。
车主可按有关规定,凭《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申请表(在所在地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联合服务窗口领取,或从商务部网站下载)、《报废汽车回收证明(三联)原件、《机动车注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与车主同名的个人银行账户存折或单位账户开户证复印件等凭证申请补贴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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