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而言,当事人在委托了诉讼代理人(律师)、出具授权委托书后,本人可以不出庭参加法院的庭审活动。但离婚案件除涉及到当事人的人身和财产关系外,还涉及到婚姻家庭的稳固,具有较强的社会性,一般不适用缺席判决,以避免造成一方当事人的诉权被剥夺,人身和财产权益被侵害等情况发生。
但在以下几种情况下离婚缺席判决是可以的:
1、被告经传唤拒不到庭,可以缺席判决。
2、被告(包括无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经传票传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院许可中途退庭,可以缺席判决。
3、如果是关于赡养、抚育、扶养义务和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情的,可以拘传被告。
离婚案件中的原告不出庭有哪些影响
离婚案件中的原告不出庭的后果为,法院会按撤诉处理案件。如果被告提起反诉的,则如果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法院会进行缺席判决;如果案件要求原告必须到庭的,则法院会对原告进行传唤,经过两次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法院会拘传原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全文551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