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授予专利的领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规定有:
(一)科学发现;
(二)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三)疾病的诊断和治疗;
(四)动植物品种;
(五)原子核变换获得的物质;
(六)平面印刷品的图案、颜色或组合的设计,主要起标识作用。
前款第(四)项所列产品的生产方列产品的生产方法可以授予专利权。
依专利法不能授予专利的领域有
1、依专利法不能授予专利的领域有:原子核变换方法、科学发现、动物和植物品种、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疾病的诊断方法、疾病的治疗方法等。但动物和植物品种的生产方法除外。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五条,
对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
(1)科学发现;
(2)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3)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4)动物和植物品种;
(5)原子核变换方法以及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6)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五条对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
(一)科学发现;
(二)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三)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四)动物和植物品种;
(五)原子核变换方法以及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六)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
对前款第(四)项所列产品的生产方法,可以依照本法规定授予专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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