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破产贷款法人不需要偿还。公司的债务由公司负责偿还,法定代表人没有偿还的责任,对此法律规定,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但是如果法定代表人是公司股东,且存在抽逃出资等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况的,则此时法定代表人需要偿还公司的贷款。
企业破产清偿顺序银行要先还吗
如果银行的债破产企业有提供担保的,银行的担保债权优于其他债权,是可以优先受到清偿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七十一条下列财产不属于破产财产:
(一)债务人基于仓储、保管、加工承揽、委托交易、代销、借用、寄存、租赁等法律关系占有、使用的他人财产;
(二)抵押物、留置物、出质物,但权利人放弃优先受偿权的或者优先偿付被担保债权剩余的部分除外;
(三)担保物灭失后产生的保险金、补偿金、赔偿金等代位物;
(四)依照法律规定存在优先权的财产,但权利人放弃优先受偿权或者优先偿付特定债权剩余的部分除外;
(五)特定物买卖中,尚未转移占有但相对人已完全支付对价的特定物;
(六)尚未办理产权证或者产权过户手续但已向买方交付的财产;
(七)债务人在所有权保留买卖中尚未取得所有权的财产;
(八)所有权专属于国家且不得转让的财产;
(九)破产企业工会所有的财产。
《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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