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破产贷款法人不需要偿还。公司的债务由公司负责偿还,法定代表人没有偿还的责任,对此法律规定,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但是如果法定代表人是公司股东,且存在抽逃出资等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况的,则此时法定代表人需要偿还公司的贷款。
一、企业破产,股东需要承担责任吗
通常来说,企业破产,股东只以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不用承担连带责任。但如果股东存在抽逃出资、出资不到位等情形的,则需要承担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二、公司转让后法人还有责任吗
根据《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公司经营不善欠下了不少的债务,一些法人代表没有能力偿还,于是就会做出转让公司的决定。在对公司进行转让之后,法人代表就觉得公司不是自己,自然就没有了责任。那么,公司转让后法人还有责任吗?公司具有独立的民事主体资格,以其全部财产对外承担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只是代表公司行使民事权利,并不是要求法定代表人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不影响公司责任承担。如果法定代表人是公司的股东,则需要对公司承担股东出资义务,以认缴出资额对公司承担责任。
三、公司的债务纠纷如何处理?
在我国公司法人若是出现债务纠纷,由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但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存在虚假出资和抽逃出资等法定情形,股东不以出资为限,应对公司债务承担法律责任。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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